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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政府财权的“广州实验”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28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7月20日
尽管谈改革成效仍显为时尚早,但在广州这个最早公开“晒”部门预算的南方城市,财政收支确已逐渐从“公开”走向“公共”,人大功不可没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开始实施。“预算公开”入法,形成刚性的法律约束, 有利于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刘君凤/CFP
 

  文|财新周刊 王婧

  广州市人大已将监督政府预算的职能提升至一个新高度——半年前,广州市人大成立预算委员会,共设代表22人,一跃成为代表人数最多的专业委员会。

  这一创举吸引了诸多学者的目光,他们将其赋予预算监督领域的“小岗村”般的意义——在上一轮对《预算法》的修改中,多名学者就曾呼吁,应在全国人大设立预算委员会。但这一建议最终未被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预算法》采纳。

  7月7日,广州市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欧阳知向多位专家学者介绍经验:改革并非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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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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