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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举债“天花板”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35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9月07日
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是其走向规范化的关键一步,财政部表态有个别地区债务风险较高
云南昆明,建筑工人在工地工作。从债务投向上来看,大量的地方政府债务投到了基础设施、市政项目建设中。CFP
 

  文|财新周刊 邢昀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启动,2015年地方举债上限锁定在16万亿元。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上,做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说明。他表示,预计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的债务率为86%,风险总体可控,但也有个别地区债务风险较高。

  财新记者获得的说明材料还披露,对债务余额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的存量债务,通过三年左右的过渡期,由地方在限额内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务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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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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