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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债市“第一案”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38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9月28日
陈智军通过认购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次级份额获利超千万,孙明霞通过丙类户获得债券分销回扣款超千万
 

  文|财新周刊 岳跃

  9月22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小雨。

  建华区人民法院六楼东侧第一审判庭,两年前震惊整个市场的宏源证券债券利益输送案开庭审理。

  此案共涉九名被告,以宏源证券债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陈智军为核心人物,上至两名公司领导总经理胡强、副总经理周栋,下至部门一名员工叶凡,业务往来中的三名同行国信证券孙明霞、侯宇鹏、谢文贤及一名关联方刘今珩,还有陈智军的一位朋友宋小宁。

  8时30分,审判长宣布开庭,九名被告被法警带入法庭。看到坐在旁听席上的亲属、旧友、同事,他们或点头或微笑示意。

  从2013年9月10日陈智军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10月11日国信证券公告孙明霞被带走调查,两年时间过去,当初的宏源证券已变成了申万宏源,昔日债券市场的“一哥”“一姐”,也已成为了富有想象空间的江湖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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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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