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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慈善立法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47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2月07日
“十年长跑,一朝提速”,中国第一部《慈善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待其成为一部善法、良法
2015 年8 月16 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志愿者为希望工程义卖募捐助学活动捐款。《慈善法(草案)》提出,依法登记满两年、运作规范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张国荣/东方IC
 

  文|财新周刊 石睿 蒋佳颖、罗瑞垚、刘怀彦(实习)

  “我们被边缘化太久了,这么多年始终不能进入主流,从没有赢得真正的尊重。”北京惠泽人咨询服务中心创始人翟雁,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慈善法》制定中的重大问题”研讨会上感叹。

  翟雁全职从事公益事业已经20年了。多年间,她最大的感触是,对于慈善组织的性质缺乏明确的界定。“我非常期待《慈善法》出台,让慈善组织成为一个肯定性名词。我们需要尊严。”翟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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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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