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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地财政关系再调整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6年第35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9月05日
此次调整从支出角度入手,适当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未来需要央地财政收入划分、转移支付等改革的配合
 

  文|财新周刊 于海荣 王辛夷(见习)

  分税制改革后22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迎来再次调整。

  8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这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央地事权的首次大规模调整,也是国务院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提出从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角度,即政府公共权力纵向配置角度,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这项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往大了说,这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改革,但与“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的要求相比,《意见》主要集中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上,范围要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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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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