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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消费税改革何去何从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9年第42期 出版日期 2019年11月04日
消费税改革正按既定方向推进,未来的扩围速度取决于征管可行性和央地收入划分改革的进度
目前中国消费税的征收中,除了金银首饰、钻石及其饰品、零售价130万元以上的超豪华小轿车在零售环节征收,卷烟批发在批发环节同时征收,其余消费税品目均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
 

  文|财新周刊 程思炜 于海荣

  一则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的公告,让消费税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尽管只是原则性表述并无具体细节,也并未涉及占比较大的税目,在资本市场却引发了较大波动。

  国务院10月9日发布《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下称方案),除了继续保持增值税收入划分“五五分享”比例不变、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还提出“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并将收入稳步下划地方。

  虽然首批征收环节后移的商品仅包括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但方案公布后次日,A股白酒板普遍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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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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