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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董明珠:我是一个经营者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0年第3期 出版日期 2020年01月20日
是经营者而不是股东和股票决定着企业的生存。股东要为企业选一个好的管理者
【片花预播】“财新时间”专访董明珠:企业家要管小事
 

  文|财新周刊 彭岩锋 贺信

  2019年底,随着格力电器(000651.SZ)一纸公告,历时八个月之久的国有股权转让事宜获得批复,这场关乎格力未来的大戏终于落下帷幕。

  以格力电器董事长、总裁董明珠为首的管理层,借助天时地利人和,整合市场资金、政策资源,搭建了一个拥有管理决策权的治理结构。这意味着,为格力服务长达30年、65岁的董明珠,在这家“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的中心地位,不再受国资体制羁绊。外界关于她与珠海国资委之间种种微妙甚至戏剧化的传言,都已成为历史。

  高瓴资本旗下的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00余亿元,从格力集团受让格力电器15%的股份。董明珠控股95%的格力管理层实体在珠海明骏上层的GP(普通合伙人)中持有41%的股权,并在整个交易中持有约24亿元LP(有限合伙人)份额。管理层不仅在管理权上居于主动,也在财务上与格力的未来收益更紧密地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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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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