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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数字税|特稿精选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1年第03期 出版日期 2021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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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应否征税?怎样征税?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测算,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2万亿美元,居全球第二,占GDP的比重超过30%。
 

  文|财新周刊 程思炜 于海荣

  近期针对互联网平台监管收紧的大潮中,除了反垄断加码,另一项值得关注的动向是讨论日趋热烈的数字税。

  2020年末,多位政府官员释放出要加速研究数字税的信号。财政部原副部长朱光耀表示,现在是时候对数字税收进行总体研究了,不仅是国际数字税收问题,还有国家内部特别是拥有大型科技公司的国家,国内数字税收研究要提上议事日程。

  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近期表示,平台价值来自用户,基于“用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作为公众代表,政府是否有必要像征收自然资源税一样,对平台企业征收数字服务税,值得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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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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