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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私募条例难产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1年第30期 出版日期 2021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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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再过关键时点,市场环境已然大变,各方意见难以统一,年内出台希望渺茫
目前,私募行业最高级别的专门规范是证监会2014年出台的部门规章《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私募办法》)。但在实践中,《私募办法》存在法规层级低、处罚力度受限等短板,并没有与其他法律法规有效形成合力。图/视觉中国
 

  文|财新周刊 岳跃

  酝酿六年之后,中国私募基金行业最高级别的监管文件,何时出台仍是未知数。

  2021年7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加快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下称《私募条例》)。

  7月15日,在上海举行的一场金融法治研讨会上,司法部副部长刘炤表示,司法部正和各金融管理部门一起,积极推动包括《私募条例》在内的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也在同一场合表示,证监会将加快建设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法治体系,使资本市场的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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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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