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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证券虚假陈述定罪规则大修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2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22年02月07日
制度惯性与证券市场发展仍存落差,“小而美”的修订确立“追首恶”与“打帮凶”的裁判取向
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出台,给予了法院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新的指南。
 

  文|财新周刊 王娟娟

  翘首跂踵,在辛丑年岁末,已经服役19年的证券虚假陈述领域的司法解释终于完成了修改。

  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并规定于2022年1月22日起正式实施。

  随着市场演进,注册制全面推进,旧版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被认为早已不合时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近日撰文指出,在旧版司法解释出台后的十几年间,资本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基础性法律《证券法》几次修改,特别是于2005年、2019年完成了大幅修订,相关制度机制改革也不断深化,虚假陈述的具体方式、场景亦出现变化,司法审判实践面临新的、更大的挑战,规则与时俱进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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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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