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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户也混改

2014年09月22日第37期
嘉实公募基金参股中石化销售公司,10万元以上个人投资者均有机会,口号是“让普通投资人分享国企改革红利”,为此创新连连——包括引进承销团模式,要求券商硬包销……这一模式可复制吗?

  文|财新周刊 刘彩萍 林金冰

  公募基金投资人参股未上市企业,创新与挑战并存。

  备受期待的央企首例混合所有制改革在9月14日晚间露出真容,25家机构最终登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28.SH/00386.HK,下称中石化)旗下子公司中石化销售公司引资招标名单。其中,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嘉实基金)是惟一以公募形式公开参股中石化销售公司的机构。

  据财新记者了解,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下称嘉实元和)为特批,由嘉实基金代表认购中石化销售公司此番增资,认购价款为50亿元,占中石化销售公司增资后股权的1.4%。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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