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刘彩萍 王申璐
由于IPO审批的行政限速,大批拟上市企业转而寻求资产并购重组绕道上市。
监管当局今年以来对并购重组的态度基本是:放松管制,并出台了诸多文件。2014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完善并购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2014年7月11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10月24日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监管层的态度很明确,要提高市场透明度,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凡是市场能够自我调解、市场主体能够自我决定、社会组织能够自我管理的事项都要取消行政审批。
目前证监会取消了收购报告书事前备案的行政许可,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置换、出售,不再审核,现金购买资产也不再审核。证监会同时还取消了因为取得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导致持股比例超过30%的豁免的行政许可;金融机构因为承销新股导致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的豁免的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