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议 超出预期的胜利
因为一份长32页的文件,2015年12月12日19时26分成了一个不寻常的时刻。随着法国外长、本届缔约方大会主席法比尤斯手里那把绿色树叶造型的小槌子在梆子上敲出“笃”的一声,名为《巴黎协定》的文件正式获得全球195个缔约国与欧盟的一致通过。上千人聚集的现场爆发出长达1分半钟的热烈欢呼,不少代表热泪盈眶。
这份被称为“历史性”文件的《巴黎协定》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决定(decision),第二部分是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巴黎协议》(agreenment)共同组成,将致力于通过一揽子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对人类发展与生存以及生物物种存亡所带来的不可逆的影响。其中针对后2020年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行动的《巴黎协议》,是人类通过的第一份要求所有国家共同做出温室气体减排努力的国际条约,具有国际法层面上的法律约束力。而上一份于1997年制定、2005年开始生效的气候变化条约《京都议定书》,仅对发达国家作出了限排的强制要求。
几乎所有人都承认,《巴黎协定》仍然不是一部“完美”的协定。大会主席国法国总统奥朗德在12月12日上午的讲话中就已明确表示,如果从各方自己的角度来看,这份协议不可能是完美的,“但对我们所有人来说,它都算是一项成功。”任何一个资深谈判代表都深知,在气候谈判中达成共识有多么艰难,而这些共识又有多易碎,在四年来一场又一场马拉松式的谈判后,最终得到这么一份《巴黎协定》,确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
但更值得赞许的是,在为实现让所有人都能接受的“全体性”基础上,《巴黎协定》的“雄心”力度仍超出了预期。英国智库E3G事后评估,《巴黎协定》达到了他们之前所设想的三种情境中最理想的“Va va voom”(法国雷诺汽车广告标语,意为有活力)类别,认为《巴黎协定》包括了所有重要的组成元素,并且提供了将全球升温控制在2摄氏度以下的充分、清晰的路径。
通过每五年一次的盘点和良好的信息透明度,《巴黎协定》还将确保各国切实履行它们自己制定的减排承诺,并定期上调,以缩小与科学建议的减排控温路径之间的差距。同时,《巴黎协定》也确保了对贫穷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资金支持,在2020年后,发达国家要在每年1000亿美元注资的基础上,逐步上调资金规模。
在连续多年沉闷的气候谈判后,《巴黎协定》至少为多边主义唱响了一曲嘹亮的凯歌,并成功挽救了对多边谈判的信心。但至于它是否能切实实现温室气体减排,控制升温远低于2摄氏度乃至1.5摄氏度以内,并从气候变化的“咒语”下拯救出人类、物种乃至拯救地球,光凭一份32页的书面文件,显然远不够。如何具体提升国家自主贡献方案下的减排目标、如何具体落实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支持、统一的信息透明度制度如何建立等一些具体执行内容,仍待明年摩洛哥大会乃至未来的大会进一步探讨。
严格来说,《巴黎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尚未生效。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21日,协议向各国开放签署。在此期间,只有在至少55个缔约方签署了合约,并且签署合同的缔约方所组成的温室气体排放不少于全球总排放量的55%时,协议才能于达成条件后第13天后生效。当年《京都议定书》从1998年初开放签字,到2004年底才达成同样的两个生效条件,期间艰难地度过了近七年。《巴黎协定》或不至陷入同样悲惨的命运,但具体进程如何还将拭目以待。
正如一家NGO所形容的,《巴黎协定》并没有把人类从气候变化的深坑中解救出来,但是它是一个重要的开始,它的作用是让大坑周围的坡度变得不那么陡了,接下去就要看人类如何自己努力爬出坑来。
谈判胶着点
在12月12日最后一天的文本解读会上,世界资源研究所气候项目全球主任詹妮弗•摩根(Jennifer Mogran)连续用多个“不可想象”来形容最终文本里的一些内容,并对文本中最后确立的每五年一次的减排提升机制、在1000亿美元基础上定期上调资金的机制和一个统一的透明度体系,都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相比之下,此前的几份草案反响平平,甚至一度被指缺乏力度、欠缺平衡公平性。情况在第二周周三公布的草案中变得更糟。不满的NGO观察员们直言这一版草案“沾满了石油商的指印”,他们聚集在全体大会会议室门外发起静坐,要求所谓的“雄心壮志”国家切实拿出雄心,作出2050年摆脱化石能源的承诺。另一些气候谈判观察员则担心,谈判中难以避免的政治交易会削弱文本的力度。
“各方还要作出许多妥协,但有一种妥协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另一种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前者会帮助我们最终达成协议,后者却会威胁到协议的雄心。”环境NGO联盟RAC France的 Alix Mazounie说。
关注气候谈判多年的人都清楚,气候协议如此难以达成,主要的难点在于如何达成广度和力度之间的平衡——既追求能让196个缔约方接受的普适性,又确保雄心勃勃控温目标不落空的减排力度。
在草案中,尚未取得全体共识的文字会用方括号标注出来,无法抉择的内容则以各种选项表示。在过去数年的谈判过程中,各方往往为争取自己的利益而不断往文本中添加新括号和选项,不仅使得文本显得冗长臃肿,也增加无数不确定性,达成一份简洁明了的协议遥遥无期。
12月5日,第一周德班平台递交的最终草案被严格控制在48页,协议部分更精炼到21页,方括号和选项数量大为减少。国际环保组织资深气候谈判观察员李硕,在当天的文本解读中就指出,相比哥本哈根第一周结束时留给大会的一份近300页的协议草案文本,这份文本本身的简洁就或是巴黎大会取得成功的一大预兆。
即便如此,这份文本仍然显示各方在近十个议题上有着南辕北辙的立场。其中以资金为主的落实机制、区分原则、雄心机制和前2020年如何提升气候变化应对行动,是四大最核心的胶着点。进入第二周的第一天,法比尤斯就闪电组建了一个具有协调作用的“巴黎委员会”,由14位部长担任协调员重点攻克谈判胶着点。
资金问题的实质,是发达国家的钱袋和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间的博弈。在递交国家自主贡献方案(INDC,Intentional National Determined Contribution)时,不少发展中国家说明,它们减排目标的实现是有条件的,取决于发达国家所提供的资助力度。但发达国家又要求发展中国家应先做出减排努力,并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才能证明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资金等支持可以花得有价值。这可不全是发达国家推诿资金责任的借口,在诸如美国这样一些国内政治复杂的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积极表现,正是反驳国内“非绿”党反对声音的最好证明。但这个问题就此陷入“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式的拉锯辩论中。
在雄心机制上,最核心的争议在于如何建立后2020年针对全体国家的减排评估机制,并不断促国家加大各自的减排力度。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对截至10月所递交的自主贡献方案作了评估,结论是按照目前的减排力度,本世纪末全球平均升温仍然会达到近3摄氏度,这与长期以来呼吁的2摄氏度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更不用提在本次大会期间呼声颇高的1.5摄氏度目标。
欧盟首席气候谈判代表Elina Bardram在第一周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应对各国自主贡献方案实施“动态性评估”,并依此为据,促使各方不断提高减排力度确保实现控温目标。但这与包括中国、美国等国家在内的理解有所出入。中国气候谈判代表团团长解振华在12月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再次强调,中国承认每五年一次对各国减排实施情况进行盘点,但这种盘点应以信息沟通、技术交流、经验共享为主要目的,不能具有惩罚性和侵入性。美国气候谈判特使特斯恩也在随后的发布会上,附和了这一意见。
前2020年行动议题则是《京都议定书》第二期承诺期名存实亡后的历史遗留问题,将继续针对发达国家的减排责任。事实上,各方对于这部分内容不会具有法律约束性很快形成了共识。但发达国家则倾向于将本次谈判重点集中在后2020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部分,而发展中国家强调,虽然只剩下五年,前2020年的减排实施仍是后2020年行动重要的基础,“没有地基何来大厦”。但是欧盟自己就是一个不太好的例子。欧盟在实现2020年减排目标后,迟迟没有更新减排目标的做法也让发展中国家大为失望,并质疑欧盟追求雄心协议的真诚度。
直接关系谈判是否谈崩的问题还是区分原则,它触及了发展中国家在本次谈判中的底线。近几年来,尤其是自哥本哈根大会以来,中国开始在气候变化应对上做出更加积极的行动。中国是“基础四国”(巴西、南非、印度、中国)中最早递交自主贡献方案的国家。一份民间组织评估报告称,中国制定的减排目标甚至超过了本身应承担的减排份额,中国也在2014年承诺将南南合作资金翻倍,注入30亿美元援助更贫穷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这些积极的举动都向世界展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中国形象。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大会上,中国还被视为协议的阻扰者之一。
但与此同时,中国的积极转变也被利用成为分化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立场的工具。印度就因为没有跟上中国的减排承诺而倍感压力。谈判伊始,印度俨然被放进了六年前中国在哥本哈根的角色,被舆论暗示会是巴黎大会里最大的“捣乱鬼”。
但事实证明,“捣蛋鬼”的角色并不区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12月10日,欧盟及发达国家为主的伞形集团因阻扰2020年前减排力度提升而被NGO评为“化石奖”——该奖项颁发给减排不力或对谈判进程起到负面作用的国家。
来之不易的1.5摄氏度
两周谈判中,最一波三折的情节莫过于1.5摄氏度控温目标的逆袭。2009年缔约方在哥本哈根大会达成初步共识:要将本世纪末的地球平均温度增幅相比前工业化时代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这一目标后来正式写入2010年的坎昆决议中。
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分析,2摄氏度目标下,全球需在本世纪中叶于2010年基础上减少40%至70%的温室气体排放,到本世纪末实现零排放。
从第一天谈判开始,小岛国们就拿出了一份受认可的最新科学研究。它们指出,控制地球升温在2摄氏度还是太过危险,不少小岛国已经面临家园被海水淹没不得不举国移民的处境。
但在第一周的交涉中,小岛国坚持要将这份科学研究递交至大会方的要求,遭到以沙特阿拉伯为首的石油生产国的阻扰。此外,已经升温近1摄氏度的事实也让人们对于1.5度控温的可行性大打问号。于是,1.5摄氏度一直被保留在方括号内,在被删除与被保留之间盘桓。
事情在12月8日出现了转折。一个以欧盟和79个非洲国家与加勒比海、太平洋岛国组成的联盟走到台前,打着“高雄心”的旗帜,为1.5摄氏度站台。美国在第二天也意外地高调宣布加入该联盟,随后巴西也宣布加入。
“高雄心联盟”一时吸引了无数在场媒体的镁光灯。媒体解读,该联盟的存在是为了孤立中国和印度等未对1.5摄氏度表示明确支持的国家,并暗示它们减排雄心不足。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在11日下午的发布会上反驳了这样的说法。“中国做出的贡献已经非常很雄心勃勃了⋯⋯而这些在媒体上十分高调的所谓的‘高雄心联盟’,我们迄今还没有看到他们作出什么真正雄心勃勃的承诺。”
但不管“高雄心联盟”是否确实起到作用,12月10日公布的文本中,首次确立了“全球升温目标要控制在远低于2摄氏度,并努力控制在1.5摄氏度极限值”的说法,这让对协议力度抱有较高期望的人们一时颇受鼓舞。
但数位欧美科学家很快就为这股情绪浇了一盆凉水,指出看上去雄心勃勃的控温目标,却和文本中实际作出的减排操作性规定上有很大的脱节——在减缓长期目标一节,文本既没有提到实现碳排放峰值的时间,也没有提到停止使用化石能源,甚至用“温室气体排放中和”这样缺乏定义的词取代了更有力度的“去碳化”的表述。
这个意见显然很快得到了重视。在12日下午1时30分公布的终极版草案文本中,“温室气体排放中和”被更具科学性的表述所取代——“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源的人为排放与碳汇吸收之间的平衡。”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排放差距报告的主要作者Joeri Rogelj认为,新的表述比之前的文本在科学性上更为明确了,排放达峰和全球减排的趋势都与1.5摄氏度至2摄氏度控温目标情境一致,但“将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在随后的十年提高减排雄心”。
德国波茨坦研究所气候影响研究主任汉斯•舍恩胡贝尔(Hans Schellnhuber)也指出,从科学上来说,1.5摄氏度的控温目标还是可行的,但那意味着要在2030年前就要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并且越早越好。“诸如生物能源、碳捕捉储存等科技和植树造林一样,可以为剩余的碳排放作一些补偿,但最关键的还在于减少二氧化碳。”
没有惩罚的法律约束力
可以说,《巴黎协定》符合大会首日多位元首发言中对一份“有雄心、具法律约束力、平衡又具有普适性的”气候协议的期望。但四年前德班工作平台启动之时,让所有国家接受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是无法想象的。
时间回到2011年,在德班大会召开前两个月,欧盟提出了一份“新路线图”,接替为制定《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而设计的“巴厘路线图”。欧盟指出他们愿意接受第二承诺期是有条件的,就是要求其他主要排放国从2020年起接受一个同等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新国际协议,并在2015年前完成谈判文本,不迟于2020年开始实施。在同年的南非德班大会上,这一提议得到了通过,德班平台便为此而设。
当年,美国声称自己可以接受法律约束,但条件是中国、印度必须无条件地、不加区别对待地接受同等法律约束力。中印两国出于发展空间的考虑,坚持《公约》原则,认为发展中国家不应该成为法律约束力的对象。
四年以来,世易时移。《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随着加拿大、日本、新西兰等大国的退出而变成了名存实亡。德班平台谈判的2015年期限临近,没有哪一方还能藏得住自己的底牌。事实上,11月29日德班平台在勒布尔热会展中心的谈判桌前重启之前,各方早已纷纷亮明了谈判底线。
“谈了那么多年,对各自的情况早就知根知底了。”一位中国代表团成员告诉财新记者。
最先亮底牌的不是别人,正是对协议法律约束力问题最紧张的美国。
美国国务卿克里在11月上旬的媒体采访中表示,美国不会接受对减排目标的法律约束力。美国政治环境和立法体制决定了,美国只能基于现有国内法来制定相对应的减排目标,而不能在由国际法分配的减排目标下,反过来要求国内制定法律来确保实施。如果减排目标写进有法律约束力《巴黎协议》部分,美国只好因为无法确保执行力度而退出协议,正如当年在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后又选择退出一样。
现在《巴黎协定》前20页为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决议,后面12页才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气候条约,这样的安排很难说不是为了美国考虑。
当然,和《京都议定书》设有违约惩罚机制不同,在大多数国家的要求下,《巴黎协议》包含的法律约束力并不具有惩罚性、侵入性。具体来说,《巴黎协议》会要求缔约方定期上交并更新它们自主确立的减排承诺,并要求制定新的或执行已有国内法律或政策以确保实现承诺。欧盟对减排目标本身未能纳入法律约束范围而颇不满意,但最后也不得不达成妥协。
气候协议的法律约束力本来就更像君子协定。《京都议定书》一直都只是一只没有牙齿的老虎,由于任何签署的国家都可以随时退出协定书,其惩罚机制从未起到实效。2011年底,眼见无法达标的加拿大,成为继美国后第二个退出《京都议定书》的国家,并从而逃脱了60亿至90亿美元的不达标罚款。
《巴黎协议》目前同样允许国家在协议生效后三年起,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递交退出申请,没有提到退出国家将付出什么代价,在从2018年起施行的五年一次盘点中,未能如期实现其减排自主目标的国家,协议也未指出会有任何惩罚。
一些观察员担心,这会失掉让这些国家不断提升减排力度的保障。但更多的人认为,这一招实际上是以退为进,“用一件宽大的外套代替原来不合身的紧身外套,这样一来首先能确保不会遭到人们的反感。”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的一位官员在回答财新记者提问时表示。
这位官员类比了社会规范,来解释气候协议法律约束力如何实际“约束”国家的减排力度——“这就好比如果媒体中心沙发上贴着不准睡觉的标签,如果你无视这条规定,欣然在上面睡觉,也没有人会对你有任何罚款或处罚,但你会在大庭广众下接受注视、议论甚至舆论的指责,你会在别人印象中留下一个‘规则破坏者’的坏名声。”
这位官员进一步表示,在国际外交中,一次对国际条约的违约就已经足以产生强大的压力,影响该国在其他领域尤其是商贸活动的开展。而气候变化又是这么举世关注议题,媒体舆论的监督也会形成重要作用。这些都会对保证国家信守减排承诺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李硕将这种约束机制称为“点名批评”:“一切都在一个开放的露天体育场内发生,选手犯规的话,即使他没有拿到红牌,观众们也会向他发出表示不满的嘘声。”
要让这种“点名批评”真正发挥作用,就得有一套信息透明体系,让世人准确地知道哪些国家没有达标。
“世界变了”语境下的区分原则
相比美国,中国和印度早就退下了法律约束力的火线,并早早表示愿意接受一份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解振华在行前发布会上大方表示,中国盼望一份有法律约束力但坚持共同但有区分原则的新协议。
对于它们来说,区分无疑是最重要的底线。
1992年制定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强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减排要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在《京都议定书》中有更为具体的体现。《京都议定书》规定,《公约》附加一所列的43个缔约方有具体明确的强制减排任务,但对非附件一的发展中国家则没有任何强制规定。《公约》对附件一缔约方的规定,是历史和当下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国。
但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发展和温室气体排放在近几年呈现急速上升势头,尤其是中国已成为碳排放第一大国,人均碳排放量也渐赶上欧盟。同时,当年附件一中的一些国家大部分都遭受了2007年经济危机的冲击,经济增速放缓甚至出现衰退,温室气体排放下降显著。
发达国家认为,世界变了,23年前《公约》中的分类早已过时,应该更强调“共同”的责任而不再是“区分”。这也意味着,当年并不具有强制减排责任的新兴经济体也必须纳入进来,承担碳排放责任,做出减排努力。
“世界变了”语境下,另一个在会场不断发酵的想法是,气候资金“捐赠者阵营”应该拓展到“有能力国家”(in the position to do so)或“愿意承担”(willin g to do so)的发展中国家队伍中去。欧盟和美国甚至一度以此作为它们答应2020年后气候资金注资以每年1000亿美元为下限的条件。
但中国、印度等国家仍强调发达国家排放的历史责任。一位印度谈判代表曾向财新记者指出,截至目前全球所排放的二氧化碳体量上,印度的排放仅占了3%,“印度还有3亿人口家中没有用上任何能源,就这样开始要求印度和发达国家处在同一水平上减排,这难道公平吗?”
12月8日,对于多个版本的草案中迟迟未能明确去掉“鼓励处在相当位置的发展中国家为气候基金注资”的表述,基础四国发表共同声明,强调巴黎协议必须在《公约》框架下制定,并将《公约》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相对应的能力”作为巴黎协议的核心。
在最后的成文中,发展中国家基本守住了区分原则。严肃寡言的印度环境部长普拉卡什•贾瓦德卡尔(Prakash Javadekar)最后终于满意地发言表示:“巴黎协议意识到了并且承认了印度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对发展的迫切需要。”
本次大会上备受关注的资金一节,最后仍然确定发达国家应继续履行《公约》下的既定义务,为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减缓和气候适应建设上提供资金援助。但与此同时,协议也“鼓励”其他国家在自愿的基础上提供或继续提供类似的支持。
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早已采取主动,对气候资金作出承诺。中国在2014年中美气候联合声明中就承诺要通过南南合作基金,注入30亿美元气候援助资金。这一规模和美国当前对绿色气候基金的注资承诺相当,但中国反复强调南南合作只是发达国家“官方气候资金池”绿色气候基金的补充,中国还只是发展中国家。
“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并不缺钱。”一位要求匿名的气候谈判资深中国观察员告诉财新记者,“但怕就怕在资金问题上一旦撕开了区分原则的口子,其他议题上也就土崩瓦解,最后若要中国接受和发达国家一样的强制减排责任,这就会直接限制中国未来的碳容量分配,并从而限制经济发展空间,这才是最核心的利益问题。”
但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在《巴黎协定》全文中完全没有提到“附件一”缔约方的表述,而是使用了“按照不同国情”这样更灵活的表述。在发达的富裕国家和欠发达的贫穷国家之间,区分原则确实还是一道防火墙,但再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富国或穷国名单了,间接说明《公约》1992年的分类确已“过时”。
钱袋子博弈
本次谈判期间,发展中国家态度鲜明,资金是最重要因素,没有之一。新闻发布会上,代表中国和77国集团的南非大使狄塞可(Nozipho Mxakato-Diseko)对着现场中外记者放言,资金问题将决定本届大气候大会谈判的成败,并透露一小撮发达国家试图阻止这个问题的进展。被进一步追问是哪些国家时,她拒绝透露。
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资金问题方面,发达国家承诺,到2020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每年1000亿美元的支持力度用于应对气候变化。过去几年,发达国家到底给了发展中国家多少钱?这个问题似乎很难有准确的答案。
就在巴黎大会前,发达国家方面出台了一份报告,称2013年和2014年分别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了520亿美元和640亿美元的支持力度。但由于对金额以及计算方法等的质疑,这样一份报告并不被发展中国家认可。
资金问题上并非毫无进展。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的重要渠道之一是绿色气候基金(GCF),百亿美元启动基金下,2015年11月,该基金已通过首批对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的支持项目,共计1.68亿美元。谈判期间,从东道国法国、到欧盟国家、到美国,都不断亮出新的资金牌,释放信号。
最后达成的《巴黎协定》中,对于资金规定包括,决定部分:发达国家有意在有意义的减缓行动和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框架内,继续它们现有的到2025年的集体筹资目标;2025年前,将在考虑发展中国家需要和优先事项情况下,设定一个新的集体定量目标,每年最低1000亿美元等;协议部分(主要第九条):发达国家应为协助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两方面提供资金资源,以便继续履行现有义务;鼓励其他缔约方自愿提供或继续提供这种支助等。同时也规定,发展中国家应当就接受的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助情况提供信息。
对于后2020年部分,曾经斥责发达国家的狄塞可认为有了保证,对于结果感到满意,但文本中并没有发展中国家强烈呼吁的清晰路径(road map)。坚持将路径写进最后协定的中国谈判代表邹骥表示,对于2020年之前的协定内容并不满意,“太弱了”。
“2020年之前部分谈得很艰苦,我们认为这和2020年之后部分一样重要,‘路径’这个词原来没有,我坚持要加,不然2020年前的1000亿美元就是天上的一个饼。”他坦言,这次巴黎会议来不及谈2020年之前每年的情况,明年一开会就得问。
资金问题上的另一个交锋在:谁该给钱?最终协定前,代表们不断拿出新的磋商版本,其中就有版本将有条件或能力国家(parties in a position to do so)等表达写入其中,虽未指明,但用意明显,除了发达国家,有条件的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掏钱。上述新闻发布会上,狄塞可质疑,什么叫有条件的国家?引来全场一阵笑声。
但实际上,在本次谈判中广被称道发挥了建设性作用的中国,已在资金上有所行动,但强调义务和自愿的区分。2015年9月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美国重申30亿美元许诺的同时,中国宣布拿出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
“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减缓能力、适应能力和管理能力,特别是到多边基金里融资的能力,这是我们南南合作基金的考虑。”解振华在会议期间表示,发展中国家的提供资金和发达国家提供的资金性质上是不同,发达国家是责任和义务,中国是自愿的。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发展中国家越南也宣布向绿色气候基金注资100万美元。
透明度存疑
“为建立互信并促进有效执行,兹设立一个关于行动和支助的强化透明度框架,并内置一个灵活机制,以考虑进缔约方能力的不同,并以集体经验为基础。”这是《巴黎协定》中对透明度体制建设的表述。
协议的透明度部分,还要求各国定期制定温室气体人为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的国家清单报告,以及执行和实现国家自主贡献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信息。在决议部分,则对应要求除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国外的所有国家,每两年递交以上信息。
这些条款或意味着对中国信息透明度的一大挑战。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很难接受“可测量,可报告,可审查”的三可原则,其中一大原因是中国在数据统计能力和统计口径上和发达国家之间的落差。但《巴黎协议》生效后,中国或就需要承担每两年上交以上信息报告的义务。而在此之前,中国作为非附件一国家,只向联合国递交了两份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一份为1994年,一份为2005年。此外,条款也对中国提出了必须提高信息报告相关的能力建设的要求,在统计能力和统计口径上要与国际标准靠齐。
中国代表团资深谈判代表邹骥,在12月12日回应财新记者提问时直言,就目前协议中要求所有国家遵照一套统一的透明度体系来进行信息回报,中方对透明度上区别原则的体现仍有顾虑。“应该继续保持CBDR(共区原则)的体现,目前这个确实有薄弱的地方,我们会继续工作。但是它也没说不让CBDR。”
邹骥指出,中方的理解是,从《公约》角度来看,虽然对附件一国家和非附件一国家有不同的信息通报义务,但也可以说目前的信息通报是在统一的《公约》的框架下。“但是这个当然大家理解还有差异。”
英国智库新气候经济高级顾问、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访问教授迈克尔•雅克布(Michael Jacobs),对这些晦涩的法律文句的理解就不同于邹骥。他认为,协议部分要求的是建立一个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统一的透明度体系,虽然考虑到缔约方能力发展水平不一,并不要求能力有限的缔约方马上进入这个体系,但也不意味着它们可以以能力为借口无限期拒绝进入。“这是写在有法律约束力的部分,各方或被要求需要提高相关的能力建设,以早日进入这一体系,不可能拖到2100年。”
在之前的发布会上,解振华则强调,中国支持信息透明度建设,但他所指的内容更侧重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气候资金公布。目前不争的事实是,发达国家距离哥本哈根大会时设定的到2020年实现每年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注资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发达国家俱乐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今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这笔资金已经达到62亿美元。但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对这个并未公开审计细节的数字并不认可,认为其中存在大量重复计算。
当前的文本也在这一点上做到了平衡。协议同时指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需要对其提供或接受的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助情况提供信心。但是,不管是针对减排目标完成信息还是资金输送信息,统一的透明度框架确实至关重要但也暗藏分歧,如何搭建这一框架的细节将是留给明年摩洛哥气候大会的一份作业,争吵或再度不可避免。
通向低碳之路
作为一份国际协议,《巴黎协定》为团结全人类与气候变化作战吹响了号角,但具体的作战方不仅仅是国家,更是地方政府、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
英国智库新气候经济高级顾问雅克布对《巴黎协定》仍毫不吝啬地给出了好评。他的理由之一,是《巴黎协定》向政府、企业和个体投资者发出了一条明确的信号——绿色低碳的经济发展之路是惟一的正途,依靠化石能源而获得发展的经济体已经走到了尽头,现在再投资煤矿或者油田风险显然都变大了。
12月14日,《巴黎协定》通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世界最大的私人上市煤炭企业Peabody的股价在纽交所下跌13.15%,创2003年来最低值。与此同时,欧洲可再生能源股价迅猛上涨,为太阳能板制造提供主要材料的挪威REC硅材料公司上升了10%。
即便如此,一些化石能源巨头,显然不愿意接受被一份气候协议宣判“死刑”的现实。这些公司在气候大会期间曾被NGO观察员称为气候变化语境下的“奴隶主”。
英国能源与气候变化大臣鲁德成(Amber Rudd)在周一对媒体表示,英国政府上个月对碳捕捉储存系统投入的10亿英镑将帮助降低英国碳排放。世界煤炭协会主席本杰明.斯伯顿(Benjamin Sporton)则表示,目前还没有看到这份新的合约对煤炭生产厂家产生任何巨大的影响,因为还有很多发展中国家会继续需要燃煤。
然而,煤炭行业早已开始进入寒冬。这种燃料不仅制造温室气体,也产生了大量空气污染物。高盛今年11月的研报指出,由于煤价下跌以及清洁能源替代品变得越来越具有竞争力,美国四大煤炭巨头的市值在2015年流失了90%。而全球最大的主权基金挪威主权财富基金,也于今年6月确认将从122家煤炭企业撤资,规模达9000亿美元之多。
那些具有前瞻性的投资者,已经纷纷转向清洁能源投资领域。巴黎气候大会第一天,世界首富、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就发起了一项规模达数十亿美元的清洁能源研发倡议,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阿里巴巴执行主席马云等多位亿万富翁加入了这一“能源突破联盟”,致力于可将清洁能源商业化推广的研发项目投资。这一项目将配合另一个由20个主要碳排放国和化石能源生产国于同天发起的“创新任务”倡议,加入该倡议的国家承诺会将各自对清洁能源基础研发领域的投资翻倍。
可以说,早在巴黎大会之前,化石能源的颓势就已注定,《巴黎协定》则进一步放大了这一信号,或让它们的“死期”来得更快。《巴黎协定》的达成,也标志着对气候变化影响的政治共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这份政治共识在大多数国家皆是由一种由下至上的途径而反映出来的。
美国国会参议院多数派共和党领袖麦康奈尔(Mitch McConnell)对《巴黎协定》提出质疑,并指出美国能否达成协议和美国的自主贡献目标,都还取决于清洁电力计划能否通过,而国会已经投票要否决这份法案。
但是,在巴黎大会期间,一封来自美国350位州政府和地区选举的官员的公开信呼吁国会应当支持相关法案,以使美国在2030年前实现清洁能源占比达50%、2050年达100%的目标。地方官员们指出,他们要让全世界知道,美国国会里那些否认气候变化的反科学的声音并不代表美国的全部。
“在最前方遭受气候变化影响的正是城市和州。随着海平面上升,我们的城市正岌岌可危。”美国佛罗里达州West Palm Beach市长Jeri Muoio说,“为了保护我们的未来并做好榜样,我们已经承诺要在全市推行不消耗化石能源的汽车。”
在中国,虽然政治体制和国情与美国截然不同,但在环境与气候议题上事实上也形成了由下至上的一次次推动。中国的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不仅深受气候变化灾害的影响,因燃煤而造成的大城市空气污染问题更是严峻。而一些专家指出,气候变化影响甚至会增加雾霾发生的频率。在巴黎气候大会举办期间,北京遭遇了一次史上最严重的雾霾侵袭,并拉响了史上第一次空气污染红色警报。
邹骥认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实际上是中国想要力促巴黎协议达成目标的内在动力。“中国不仅不会阻碍谈判进程,反而是最积极最着急想要促成这件事的。中国才是真正的更有雄心,而这些雄心都是落在实际的表现上,不是喊口号转移话题上。”
“政府已经开始行动了,但他们做得还不够,并且还易受到丰厚的碳利润的诱惑。但是《巴黎协定》让他们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也创造了将持续向他们施压来提高自主减排目标的体系。”雅克布指出,协定会驱动投资、市场和技术走向低碳领域,并降低相关产业成本,从而使得制定更高的减排目标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来说都变得更轻松。
除了对化石行业、工业减排的关注,亦有NGO、研究机构希望将农业早日纳入减排讨论。实际上,近十年前,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就曾发布报告《牲畜的巨大阴影:环境问题与选择》,呼吁重视牲畜养殖业的排放(超过交通)。纽约明绿行动智库(Brighten Green)创始人Mia Macdonald表示,时至今日,美国的农业政策并未因此有多大改变;过去一年的气候谈判更像大国之间的谈判,农业减排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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