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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行海外反洗钱挑战

2016年03月25日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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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马德里事件是中资银行海外机构的沉痛教训;银行国际化不仅是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更重要的是在风控、反洗钱等方面的依法合规
《财新周刊》 财新记者 王玲 张宇哲 吴红毓然 世界说特派西班牙专员 石磊

  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和企业“走出去”,中资银行纷纷出海设立分行。但是,近期曝光的工行马德里分行中行米兰分行涉洗钱案,均敲响了中资银行海外分行合规的警钟。

  财新记者了解到,前述案件尚未平息之际,英国金融监管部门亦升级对中资银行海外分行的调查,且不排除其他国家采取类似行动。

  3月16日,中国银行意大利米兰分行被指协助当地华人洗黑钱案,在佛罗伦萨举行首场预审听证会。路透社报道称,中行正考虑所有方案,包括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前与当局和解。该案事发2015年6月,意大利检察官控告中行米兰分行以及297人涉洗黑钱。

  2月17日,中国工商银行西班牙马德里分行涉嫌洗钱被调查,更令人瞠目。当天西班牙媒体率先报道称,工行马德里分行在一场涉及反洗钱和逃税的调查中被搜查,多名高管被带走。随后欧洲刑警组织披露,该分行被指涉嫌至少4000万欧元的洗钱案,未按法律要求核实资金来源。

  财新记者获悉,当晚工银欧洲董事长陈飞和总经理刘刚紧急飞赴马德里了解情况。然而,刘刚随后也被带走。

  事发之后,工行迅速回应,称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严格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是其一直坚持的基本经营管理原则,马德里分行正积极配合调查,总行也密切关注此事件的调查进展。对于事情的最新进展,截至发稿,工行尚未回应财新记者。

  中国外交部门亦表达了对此事的关切。2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西班牙搜查工行马德里分行一事回应表示,希望西方切实依法、公正处理有关问题,切实保障在西中国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利,切实维护中西关系良好发展局面。

  一位接近外交部人士感叹,“刘刚本来在西班牙司法管辖之外,若要潜逃何必自投罗网?”在工行工作了22年的刘刚,是西班牙分行的第一任总经理,也是马德里分行的首任行长。

  工行马德里分行事件曝光后,国内不乏阴谋论的观点,认为西班牙貌似有意针对甚至刁难中资银行。但更多理性的反思认为,随着中国银行业国际化步伐加快,全球反洗钱合规监管也逐渐趋严,罚单屡创新高,被罚名单中更是不乏欧美知名银行。

  中资银行海外扩张面临不小的反洗钱合规挑战,除了前述的两个案例,此前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曾被美国或韩国监管部门要求加强反洗钱合规。

  “现在反洗钱压力最大的就是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可能或多或少都有问题。银行的存贷款大户如果提出各种金融服务需求,银行肯定会想办法满足,就有可能触犯当地有关规定。欧洲这几年由于难民潮,反恐怖融资、反洗钱的监管加强,中资银行‘打擦边球’,被欧美反洗钱部门盯上也不足为奇。”一位央行反洗钱部门人士称。

  一位中资银行海外高管表示,反洗钱合规是近年来国际化银行面临的重要问题。中资银行的国际化并非仅指开设境外机构,依法合规不仅仅在于制度、办法、系统、人员等方面,“更重要的是战略、意识和文化,并转化为自觉的行为,这需要时间。”

工行马德里分行风波未平

  在工行马德里分行事件中,令中方颇感意外和不舒服的是,与西班牙执法机构一起出现在搜查现场的还有多家西班牙媒体。

  据西班牙媒体报道,2月17日上午,西班牙几十名执法人员进入工行马德里分行,称该行涉嫌洗钱,要求所有人出示证件,电脑和纸质文件被检查,所有员工被要求录口供。至当晚10点,大部分员工被允许离开,但多名高管被带走,其中三人不得保释。搜查由马德里南部卫星城帕拉(Parla)的法官下令,西班牙宪兵(Guardia Civil)和反腐检察官办公室联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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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对工行马德里分行的搜查,与2015年欧洲一起涉及范围较大的洗钱调查相关。2015年5月,欧洲刑警组织称,大型华人洗钱网络被捣毁,2009年发起的“蛇行动”已逮捕该网络中的32名人士,搜查了马德里等地65处私人住宅和公司,查获20辆高级汽车以及100万欧元。欧洲刑警组织称,该行动还在继续。

  欧洲刑警组织同时表示,该犯罪网络隶属一个更大的中国犯罪网络,六年间在欧洲南部洗钱金额逾3亿欧元,通过进口假货至欧洲、使用虚假材料、逃税,获利至少1400万欧元。资金通过低级合伙人洗白,这些合伙人将资金存入上百个个人银行账户,再汇回中国。后续调查显示上述犯罪网络在工行有存款,而利用该团伙洗钱系统的其他犯罪组织也被顺藤摸瓜查出与工行有牵连。

  工行马德里分行是首家在西班牙设立经营机构的中资银行,2010年10月获西班牙中央银行批准,2011年设立。工行在欧洲的一位高管告诉财新记者,工行在西班牙当地的反洗钱工作执行国内和属地监管双重要求,“很严格,如果工行的标准有问题,马德里事件早就发生了。”

  对于此次工行马德里分行事件,接近外交部人士表示,目前西班牙检方所控的是,银行是否存在监管责任缺失的问题。一位为银行开发反洗钱IT系统的人士分析称,各国在反洗钱方面都有自身要求,可能某些中资银行的反洗钱系统不达标,比如黑名单不完整,高风险账户产生交易时未能发现;也可能是交易过程中未能发现可疑交易。

  对于工行马德里分行事件的后续走向,西班牙IE商学院金融法和税法教授Luis Leis表示,本案由帕拉地方法院七号预审法官下令,这是当理论上推断存在逃逸或摧毁关键证据风险时采取的预防性措施,与主要审判程序相平行,但是独立。

  “关于工行案的法律程序,将会继续调查事实,逻辑上下一步将是法院审理(在掌握可能资源的情况下),并将判决罪行、犯罪人和相应刑罚。”Luis Leis称。

审查中资银行升级?

  这并非是中资银行在海外首次因反洗钱被查。2012年,中国银行米兰分行收到意大利司法机构的通知,要求该行就办理的对华转汇款业务合规配合调查。据路透社报道,2015年6月,意大利佛罗伦萨检察官正式请求提起审讯中行米兰分行及297名人士(大部分为居住在意大利的华人),称2006年至2010年期间,约45亿欧元从意大利汇至中国,其中近一半资金通过中行米兰分行汇出,该分行也因此获逾75.8万欧元的汇款手续费。彼时中行声明称,中行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要求各海内外机构严格遵守中国及经营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监管规定。

  近日中行被报道称,或会接受庭外和解。路透援引中行意大利发言人称,目前案件处在司法程序的初始阶段,有多个司法方案可供选择,中国银行正考虑所有选项。对于最新进展,截至发稿,中行尚未回应财新记者。

  此外,中国建设银行在美国、交通银行在韩国均曾被要求加强反洗钱合规建设。

  据财新记者了解,受工行马德里分行事件影响,英国金融监管部门或将升级对中资银行海外分行的调查。英方认为,中资银行风控能力无法匹配快速增长的业务规模,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加大了对建行、工行的伦敦分行“金融犯罪”科目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反洗钱、反金融腐败等方面的合规。

  FCA成立于2013年4月,负责对2007年英国《反洗钱监管规定》授权的金融机构等开展监管。FCA认为中资银行在几方面存在不合规的情况:一是未对国内客户按照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充分调查客户业务性质、与中资银行交易的原因、资金来源等;二是未对国企客户中政治公众人物进行加强型尽职调查,委托独立可靠的渠道了解其个人身份情况、个人信誉、公共岗位工作情况、个人资金合法性以及与境外交易对象受益关系等问题;三是未能有效提供贸易融资产品与军工产业无关的相关证明。

  中方对此次西班牙搜查工行马德里分行,不乏质疑。接近外交部人士认为,一是有违“罚罪相当”的法律原则,因为近期西班牙对其他几个银行的监管责任缺失问题均行政处罚了事,对工行却朝着刑事重案的方向办理;二是有违“法不溯及既往”法律原则,检方指控的转账基本上是四五年前的事情,当年的转账人并不在反洗钱系统的黑名单上,当时西方对银行的监管要求也没现在这么严格;三是有违“无罪推定”原则,此次法官在未传唤的情况下直接逮捕,且从检察官透露的案情看尚无确凿证据。“检方所控的罪行均为陈年旧案,与现任总经理无关。”

  是否被罚甚至入刑,取决于工行是否隐瞒客户洗钱行为,但在业内看来,前述三条理由恐怕很难站得住脚。“发达国家的监管当局不会只针对中国,不管是对本土银行还是对外资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均一视同仁。”安永诈骗审查及纠纷协调服务合伙人芮申岳表示,从2012年开始,欧美银行不断曝出震惊全球的巨额罚金,甚至高达几十亿美元,也会上升到刑事诉讼。

  “溯及既往”在反洗钱调查中并不少见。2014年7月法国巴黎银行(BNP)洗钱案中,美国指控BNP为苏丹等被美国列入黑名单的国家转移了数十亿美元资金。通过纽约分行和更广泛的美国金融系统处理交易时,BNP刻意隐瞒了黑名单客户姓名。美国检方发现,类似行为至少在2002年就已出现,一直持续了十年。BNP最终被美国罚款89亿美元,是迄今为止反洗钱审查罚款的最高纪录。

  “可以看到,从2012年开始,欧美在反洗钱审查方面,频频出现高达几十亿美元罚金的案例,这背后都有很周详的调查作为巨额罚金的事实基础。”安永诈骗审查及纠纷协调服务合伙人余文谦称。

全球反洗钱监管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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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际反洗钱监管逐渐加码,受罚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不乏全球知名的银行;所罚金额越来越大,甚至高达几十亿美元;范围也逐渐扩大,新兴金融服务企业,如专注跨境支付的美国公司Ripple亦被罚过。

  “过去四五年,欧美国家对反洗钱合规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细。”余文谦告诉财新记者,2010年之前处罚细节披露不那么细,也没那么严重,而2012年来,披露的处罚理由在合规性细节要求方面更深入,比如称机构反洗钱内控程序有缺陷,人才或风控不够等,“标准越来越高了,随后处罚的力度就越来越强,这是一个很大的演变。”

  以美国为例,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Sullivan Cromwell LLP)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底,联邦机构针对金融机构的151起公开执法行动中,34起主要针对反洗钱合规,占逾20%;此外还有几起同时涉及反洗钱或制裁方面合规。

  欧洲方面,2015年欧盟出台了最新版本(第四版)反洗钱指令,该指令设立各成员国反洗钱方面的最低要求,成员国则有义务根据法令发布更详细的法律法规。新法对于持续监测、实际受益人、客户尽职调查、政治公众人物等作出修订,致力于消除模糊地带,提高欧盟内部各成员国反洗钱法律的连续性。

  从西班牙和意大利来看,FATF评估报告显示,意大利面临严峻的反洗钱风险,主要来自税务犯罪以及有组织的犯罪;尽管客户尽调执行尚佳,但对交易实际受益人的认定过程不连续;主导金融系统的银行业是最易被利用的洗钱通道。FATF报告还显示,西班牙在电汇方面存在受益人信息的规范不足,对第三方中介金融机构的规范有限。目前,西班牙和意大利都在加强反洗钱合规监管。

  “西班牙有专门的反洗钱法——《预防洗钱的10/2010号法令》。法律严格且十分全面。”Luis Leis表示,欧盟内部关于洗钱的法律是协调一致的,不同国家的监管相近。

  美国反洗钱的主要法律框架是1970年通过的《银行保密法》(BSA),要求金融机构对某些交易进行记录和提交报告,从而创建“书面线索”。这些报告将提交给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FinCEN),经分析后,支持执法机构的稽查。“9•11”之后,针对反恐融资出台的《美国爱国者法案》(USA PATRIOT Act)又对这一框架作出重要修订,不仅加强了反洗钱要求,还将范围扩大至非银金融机构。

  英国监管的严格或可从巴克莱银行案中得以一窥。由于客户尽职调查不够、急于拿下高净值客户、高管对风险监管不足、持续监测不到位等,2015年11月FCA对巴克莱银行开出其执法以来最高罚单——7200万英镑,这还是由于巴克莱在调查早期同意和解、因此打了七折的金额。“这种事情监管认准查的,基本一查一个准。”一位在中资和外资银行均有工作经验的人士表示。

  一位分管反洗钱的大行人士表示,欧洲一些华侨将偷税漏税的钱往国内汇,“没有缴税的钱就是‘脏钱’”,如果通过工行或者中行汇款,银行查了资金来源但没审出来,就已然构成协助洗钱罪;如果核实是“脏钱”还汇,就是直接洗钱。

  一位农行国际业务部人士亦向财新记者证实,从过去的经验看,欧美发达国家对反洗钱审查主要集中在几个领域,“黑名单、联合国或美国制裁的国家是肯定不能碰的;涉及个人的,主要是个人收入是否纳入公司纳税金额,华人商户做生意的习惯是现金往来,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不分,这种逃税行为比较多;还有资金来源及用途是否真实以及是否改变用途,反洗钱部门会追溯资金的来源及流向账户。”

中国反洗钱得来真的

  中国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但亦自2003年相继参照国际标准、立足国情建立起监管框架,包括出台《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明确提出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监管要求,确立了中国反洗钱报告和反洗钱信息监测制度的基本框架。机构安排上,央行反洗钱局、反洗钱情报机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相继成立。

  国际反洗钱合作也不断拓展,2007年中国正式成为FATF成员,并在2012年通过了FATF对中国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的达标评估,标志着中国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工作达到了国际通行标准,成为第一个达标的发展中国家。

  “中国反洗钱标准和国际是接轨的,但执行中银行能否遵守,监管能否定期监督检查,能否发现问题及时处罚?这可能是目前的问题。”一位银监会人士表示,工行马德里分行被查可能是实际执行中的问题。 

  在业内人士看来,欧美银行反洗钱合规在实践中落实得更严。余文谦介绍说,在反洗钱方面,欧美很重视对客户的尽职调查(Customer Due Diligence),对开户的信息有硬性规定,包括身份证明、住址证明、收入来源都要留副本,而且要定期更新,对收入来源包括你是做什么生意、公司是哪个行业等都要去了解;又如,在境外银行开户需要提供地址证明,而在国内开户是不需要的,客户怎么填都可以。

  要求实名认证,从反洗钱的角度看,是为了留痕、便于追溯、防冒名,一旦发生经济纠纷、经济犯罪等,可以迅速识别客户是否涉及犯罪资金、防止被盗取现金资产等。这也是至今境外银行对网络远程开户并未放开、且功能有限的主要原因。

  “在国内,无论是个人开户还是企业开户,在银行柜台仅需要十几分钟。发达国家对个人开户需要几个小时甚至几周;对企业开户,往往三个月才能开立账户,因为需要对客户身份做尽职调查。国外企业开户比国内更复杂,需要对公司股权架构进行拆分,追踪到最终控股的个人股东,对股份占比超过25%的自然人股东,递交银行的相关审查资料也要追溯,等同于股东个人在银行开户的账户审查。”南非标准银行的一位人士介绍说。

  目前自然人股东占比25%的尽职调查标准已提高到10%,芮申岳表示,“25%股份比例,一般没有多少自然人能达到,意味着原来大多数股东是不需要银行做客户尽责调查的,但按照10%的股份占比,就会有相对多的自然人股东需要接受银行的尽责调查。这是近年国际上加强反洗钱监管的一个较大变化。”

  除了银行开户方面的较大差别,“与国内金融机构在大额资金管理方面也有很大不同。欧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对大额资金往来频繁或有异动的账户必须及时报告,而且跨境往来资金不接受现金、只接受转账。这一点也比中资银行严格得多,境外中资银行还接受现金。”前述南非标准银行人士称。

  “境外中资银行并非不知道欧美反洗钱的合规要求,执行不严是因为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存在‘打擦边球’的心态,没有考虑到后果的严重性。”前述农行国际业务部人士表示。

  对于国际上趋紧的监管趋势,中国央行近年也有提醒。2015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显示,近年中国金融监管部门督促过大型商业银行加强海外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组织过专题会议,要求准确把握境外反洗钱监管态势,高度重视反洗钱合规管理;此外,还根据外国监管当局对大型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约谈银行相关业务负责人,要求其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完善洗钱黑名单管理机制,推动实现全球信息共享;要求高度重视银行声誉风险,强化海外分支机构高管人员合规意识。

  “监管部门对反洗钱也吆喝了多年,关键是不来真的。”一位股份制银行高管告诉财新记者。相比欧美高涨的反洗钱罚金,中国的反洗钱惩罚力度并不大,最多几百万元。

  根据2007开始实施的《反洗钱法》规定,对于反洗钱违规情节严重的机构,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相关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于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金融机构,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管等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金融监管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这已是国内金融领域所有罚款里金额最多的,但在执行中要么不罚,要么罚不下去,因为有个最低额度。比如地市级,若罚款超过20万元,就要撤销当地行长,也就罚不下去了;在实际操作中,反洗钱部门通过搜集这家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违规线索,积攒到一定程度,罚省级分行,一下子罚几百万元。”一位东部地区央行分行的反洗钱处人士坦承。

如何应对挑战

  “中国整体的反洗钱意识太弱,和海外的反洗钱体系差距太大。从监管部门到银行和个人,对开户、汇款的资金来源并未足够重视,如果在银行柜台汇款,工作人员问客户钱是怎么来的,客户肯定要投诉银行多管闲事。这和海外的差距何止十年八年,中国的金融体系从上到下真正落实反洗钱,可能还需要四五十年。”前述股份制银行高管对此并不乐观。

  目前工行加速海外布局,已在全球47个国家开设境外分行,超过中行的44个境外分行。“这个数字并不说明工行的国际化程度超过中行。海外激进扩张,但管理跟不上,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这对很多中资银行境外机构是沉痛的教训。”前述银行高管表示。 

  余文谦亦指出,随着业务增长,中资银行过去只看业务发展,现在的风险点在于风控、反洗钱等合规方面。“最好的补救方法是,中资银行在海外设立分行时,聘用当地较资深的合规人员,特别是在风控、风险合规方面。这对中资银行理解当地文化、监管差异等,会有更大帮助。”

  工行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工行所有欧洲机构都有合规官,且基本上是当地资深雇员。

  “欧美反洗钱审查部门直接抓银行工作人员个人,这是境外中资银行的人很难理解的。”一位负责合规业务的中资银行高管表示,因为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是,一看到西方国家查中资银行,第一反应就是阴谋论,第二就是找关系,“但西方是司法独立的,找总理都没用。”

  上述中资银行高管表示,遇到反洗钱调查时,要舍得花钱雇一流的、有经验的律师,关键在举证,证明银行已经履行相关职责,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未查出,并非主观故意;然后赶快整改,“态度要诚恳”。■

  财新实习记者吴雨俭对此文亦有贡献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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