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驶入“快车道”。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此外,财政部相关负责人随后在记者会上透露,还将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税模式,由现行分类征收模式转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这是个税改革提速的强烈信号。
今年的两会正在举行,多位代表、委员提出有关个税改革的议案、提案,引发公众热议。不过,舆论更多关注提高起征点,而对“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这一更为重大的变革重视不够。这与掌握财税知识深浅有关,更与对个税的功能、改革意图的理解有关。个人所得税固然是税收日渐重要的来源,然而,其最重要的功能是合理调节社会收入分配。衡量个税改革成败的标杆便是,它能否真正做到“低收入者不纳税,中等收入者适当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根本上改变目前“低收入者也纳税、中等收入者多缴税、高收入者多逃税”的局面。无论是相关部门制定改革方案,还是公众理解改革方案,均应准确把握个税改革这一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