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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市场准入须着力消除隐性壁垒

2018年12月31日第51期
T中
为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提供“操作说明书”,使“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理念更加具体

  辞旧迎新之际,一项重大改革举措终于出台。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着中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2016年,这项制度在天津等四省市试点,次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省市。此次全面推开,意味着2015年《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提出的“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诺得以兑现。这份清单充溢着改革决心和法治精神,来之不易,意义重大。不过,可以预料,负面清单要真正落地,必将面临重重困难。

  说其不易,是因为它是市场准入制度的一次全面转型,是对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审批制投资管理体系的一场革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而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国资民营不分亲疏,内资外资不管远近。显然,市场准入机会不平等,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就无从谈起。多年来,中央倡导“非禁即入”,但是,形形色色的“玻璃门”“天花板”使其难以全面落实。此次负面清单终于出台,重燃各界期盼。市场准入显性壁垒大大弱化后,改革重点应转向消除各种形式的隐性壁垒。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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