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2019年第4期,第52页“郑州强拆血案背后”文中“龙炎特卫”应为“龙焱特卫”;第66页第三行应为“范天铭方面迟迟未提供2007年的财务报告”;第84页第一栏倒数第13行应为“生产成本约占售价的百分之十几”,第二栏倒数第八行应为“吴江工厂目前拥有6个500升发酵罐”。特此更正。
本刊编辑部
本刊2019年第4期,第52页“郑州强拆血案背后”文中“龙炎特卫”应为“龙焱特卫”;第66页第三行应为“范天铭方面迟迟未提供2007年的财务报告”;第84页第一栏倒数第13行应为“生产成本约占售价的百分之十几”,第二栏倒数第八行应为“吴江工厂目前拥有6个500升发酵罐”。特此更正。
本刊编辑部
版面编辑:王影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