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问题重回公众视野。日前,江苏、浙江、山东等多个省份公布了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纷纷提示债务风险,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这些地区普遍存在化解债务进度不科学、化债方案落实难、靠借新还旧周转、融资平台转型缓慢、隐性债务数据不实等问题。东部地区尚且如此,中西部地区情况可想而知。当务之急是深刻认识地方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滋生的体制机制温床,根治软预算约束顽症。
近几年,对地方债问题,官员谈得少了,媒体报道少了,似乎这一风险已得到控制。应该说,自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即著名的“43号文”)实施以来,地方债失控的状态得到明显遏制。按照中央部署,以2017年7月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为界,此前举借的隐性债务为存量隐性债务,五至十年内逐步化解,此后则不得新增隐性债务。不过,上述审计报告表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任务依然艰巨,隐性债务仍在潜滋暗长,举债方式不断花样翻新。地方债问题仍为中国经济肘腋之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