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已成为全社会必须直面的一大挑战。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对此深表忧虑,纷纷建言献策。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疫情防控中不可避免需要采集、使用个人信息,然而,即便是在特殊时期,这种采集和使用也应遵循法治精神。它并不纯然是社会管理效率与个人信息安全的权衡,根本而言是公权与私权的边界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加快立法进程,以应对迫在眉睫的挑战。
新冠疫情汹汹袭来,海量个人信息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极大便利。然而,数月来,过度采集个人信息迹象十分明显。个人信息采集主体繁多杂乱,不仅教育、公安、交通、电信运营商以及互联网公司在行动,而且大大小小的楼宇或单位,到处扫码,常常人脸识别。重采集、轻管理的问题十分突出。数据保存不规范,使用不透明,数据泄露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恶劣的是,从武汉返乡人员的个人信息在微信群中被广泛传播。已采集的个人信息如何退出或删除,也缺乏明确规划。近日,有的地方卫健系统还提出健康码常态化设想,引发广泛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