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冯华妹
被称为“吉林省扫黑第一案”的刘立军案,2020年10月19日由长春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长达340多页的判决书认定了检方大部分指控:刘立军被定为涉黑首犯,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九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组织主要成员张洪涛、李廷俊、田雨光、谷林荣分别领刑23年至7年6个月不等。
检方一并指控的四名公检法人员中,榆树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建国等三人被认定为刘立军的“保护伞”,分别因包庇罪、受贿罪获刑,另一人未被认定为“保护伞”,但也因受贿获刑。他们只是刘立军案牵出来的公职人员中的一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