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蒋金晗
律师
近日,成都太古里“国企总经理与女子牵手逛街”的街拍视频引发舆论关注,不久涉事二人均被停职并接受调查。随着事件持续发酵,对于街拍是否侵犯肖像权的讨论也愈演愈烈。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关于肖像权侵权的典型司法案件,国内以“葛优躺”最为著名。许多媒体账号在没有获得葛优明确授权的前提下,以“葛优躺”名义蹭热点营销。葛优对此提起500多起诉讼,几乎100%的胜诉率,共获赔7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