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财新周刊|代购印度伟哥引发刑案不断 “同案不同判”何解

2026年03月30日第12期
法律修改后,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销售境外药品仍存在风险。裁判尺度正在逐步统一
news 原图 中国市场上流通的常见印度壮阳药。图:受访者提供

  文|财新周刊 萧辉

  八年前现象级电影《我不是药神》在全国公映,引发全社会对代购境外药品的持续关注。随后2019年《药品管理法》修订、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不再列为假药,相关销售行为不再作为销售假药罪处理。

  尽管如此,在中国境内未经批准销售境外药品,即便是在境外合法上市的药品,仍然存在法律风险。比如,近年来代购销售印度壮阳药、韩国减肥药引发的刑事案件在全国各地不时发生,且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财新了解到,有经销商在甘肃兰州、福建厦门被刑事立案后又撤诉、撤案,但在辽宁阜新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入刑;有人在浙江丽水被判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其供货的上家则在山西某县脱罪;还有人经历了从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到妨碍药品管理罪,再到无罪的全过程。这类案件的办理始终伴随着争议。

版面编辑:李东昊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