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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子公司不应成为监管洼地

2014年08月18日 09:42
金元惠理和万家基金两家公募基金的子公司作为融资通道卷入同一个地产私募的高杆杠赌局。对于这个陌生领域的特殊风险,基金公司显然缺乏足够的准备。它们可能习惯了股票二级市场相对透明的市场环境,进入“类信托”还不如信托的监管环境,处于监管盲区的草莽规则,让它们时刻可能成为待宰羔羊

  文|财新周刊 蒋飞

  证券和基金行业自2012年开始从事通道业务,短短一年多时间,资产管理规模突飞猛进。但与此相关的风控制度、合规文化和有效的监管架构并未及时跟上。

  证券公司由于各项业务与净资本挂钩,相对受到更多的制约;基金子公司却完全走上了类信托化的道路,如脱缰野马般一路狂奔,其风险偏好甚至超越了已经感知宏观经济凉意的信托业。而信托业尚需接受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基金公司介入银行通道业务,在目前分类监管以机构分类而非功能监管,实际处于监管真空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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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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