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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地位是中国心病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6年第21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5月30日
入世15年大限临近,对华反倾销调查的“替代国”手段将告终结,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企业能够就此摆脱欧美的“双反”魔咒

  文|陶景洲
  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2016年是中国入世的第15个年头。随着“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和贸易数量的逐年增长,中国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指控。作为入世时的未尽事宜,中国是否被视为市场经济国家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多年来,中国政府及领导人为争取其他国家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作出了诸多努力。2010年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上,中美双方商定将以合作方式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2011年,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中国入世十周年高层论坛的讲话中表示,希望有关国家尽快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2015年,李克强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会见记者时,后者表示乐见欧盟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取得积极进展;近日,外交部长王毅在会见法国外长时再次尝试促使欧盟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截至目前,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士、俄罗斯、巴西等国在内的81个国家对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表示承认,但这些承认并不能有效改善中国贸易遭受反倾销指控的境遇,因为绝大多数反倾销措施是欧盟和美国提起的,而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等至今未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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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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