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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司法新规对强制“刷脸”说不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1年第30期 出版日期 2021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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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财新周刊 单玉晓

  不“刷脸”不让进小区,不“刷脸”无法使用App……8月1日起,这些强制收集人脸信息的做法将有明确的司法规制。7月28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从裁判视角确认强制“刷脸”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行为人需承担民事侵权或违约后果。

  人脸是个人信息中公认的敏感信息,一旦泄露将危害个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甚至威胁公共安全。进入人工智能时代,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广泛,人脸信息已有滥用趋势,比如,有些门店使用“无感式”人脸识别技术擅自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分析其性别、年龄、心情,采取针对性营销策略;有的物业强制业主“刷脸”进小区;有的卖家在社交平台公开售卖人脸识别视频等,这些现象使得公众对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的担心增加,强化人脸信息保护的呼声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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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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