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罗国平,张安怡(实习)
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的责任认定,于悲剧发生后一个多月披露。
6月13日6时42分许,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这一发生在城区中的大爆炸,令市场震惊。
湖北政府官微“湖北发布”7月23日公布,34名公职人员因该案受到撤职、免职等处理,所涉地方单位共32名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7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湖北省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十堰市政府等主要负责人。约谈指出,“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是近年来发生的死亡人数最多的城镇管道燃气爆炸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事故暴露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存在安全发展理念未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扎实不彻底,安全监管形式主义严重,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