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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6·13”爆炸背后的中国燃气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1年第30期 出版日期 2021年08月02日
作为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城市燃气行业,特许经营模式正面临尖锐的市场化改革矛盾,企业应处理好资本营利与安全保障的优先级
6月13日6时42分许,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这一发生在城区中的大爆炸,令市场震惊。图/人民视觉
 

  文|财新周刊 罗国平,张安怡(实习)

  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的责任认定,于悲剧发生后一个多月披露。

  6月13日6时42分许,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这一发生在城区中的大爆炸,令市场震惊。

  湖北政府官微“湖北发布”7月23日公布,34名公职人员因该案受到撤职、免职等处理,所涉地方单位共32名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7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湖北省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十堰市政府等主要负责人。约谈指出,“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是近年来发生的死亡人数最多的城镇管道燃气爆炸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事故暴露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存在安全发展理念未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扎实不彻底,安全监管形式主义严重,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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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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