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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财新周刊|电商刷量的罪刑争议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6年09月14日第36期
流量生产已形成一条分工明确的产业链。批量刷出来的虚假流量,是否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虚假信息”?
流量生产已形成一条分工明确的产业链。图为2017年2月16日,杭州西湖区,一家空包网站办公室,大量为平台商家刷单的手机正在工作。图:程辉/IC photo

  文|财新周刊 覃建行

  互联网行业从未像如今这样依赖流量。一条短视频获得几万点赞、收藏,一个直播间人气旺盛、互动频繁,就可能被平台推荐给更多人,引来广告主投放,带动消费者跟风购买。然而,这些点赞、收藏和转发,有多少来自真实的人,又有多少由自动程序批量制造?明面上无人知晓。

  当虚假繁荣的流量泡沫被戳破,从事电商刷量,到底算不算犯罪?

  刷量,通俗说就是刷流量或买流量,花钱雇人或用软件,批量制造点赞、评论、收藏、播放量、在线人数等数据,让一个图文作品、视频、直播间看起来人气很旺。抖音等平台采用算法推荐机制,刷量会增加相关图文、视频的浏览量、提高直播间排名,从而撬动平台内的自然推流。对电商业者而言,“刷量”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从接单平台到中间商再到生产流量的工厂,早已形成一条分工明确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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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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