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互联网情境下的反垄断

2014年10月20日第40期
最高法院对3Q大战的判决标志着中国反垄断司法实践在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为行政执法活动树立标杆

  文|陶景洲
  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亚洲业务执行合伙人

  10月16日,最高法针对奇虎和腾讯垄断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这是继前不久有关歧视性反垄断执法的热议后,反垄断领域又一值得关注的大事。只是“战场”从行政执法转移到司法维权,焦点也从传统经济行业转移至互联网领域。

  互联网最大的特点是它的“双边市场”效应,一方面为用户提供免费的即时通讯、搜索、电子商务等基础业务,另一方面经营者通过网络广告、游戏和会员升级等增值服务获取收入。此外,互联网行业的技术更新换代快,新产品不断涌现,市场进入门槛低,没有哪一家互联网企业能确信自己就是常青树。人人网走红之后没几年,大家就转向了微博;新浪还在“沾沾自喜”,微信便给了它当头一棒。比尔•盖茨说,“微软离破产永远只有18个月”,这是对互联网行业中企业生存状况的真实写照。


版面编辑:王影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