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张宇哲 霍侃 邢昀
万亿存量债务置换方案启动,这只是此轮新《预算法》框架下地方存量债务置换计划的第一步。
5月8日,财政部、央行、银监会三部委《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102号文)明确,可以采取定向承销的方式置换地方债。第一批债务置换完成的期限为2015年8月31日。5月12日,江苏省一般债券发行重启,相关信息文件披露,江苏债将于5月17日下午2点到2点40分公开招标发行,规模522亿元。市场分析认为,与江苏债此前648亿元的置换发行规模相比,其中126亿元的差额应为定向承销发行,约占原计划发行额度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