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杨巧伶
对于近年来保险业乱象之一的股权代持,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亮明了否定态度。
近日,最高法对君康人寿的股权代持纠纷一案作出二审裁决,认定股权代持协议无效,引发业内关注。多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这一次的裁定给以代持方式进入保险业的投资者发出警示:今后欲进入保险业的投资者,应考虑到代持协议无效的法律风险,需慎重对代持。预计,保险业新增的股权代持行为将明显减少。
君康人寿的股权代持纠纷,源自2011年福州天策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天策实业)和福建伟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伟杰投资)通过签署《信托持股协议》,由伟杰投资代替天策实业持有君康人寿2亿股股权。2012年底,君康人寿同比例增资后,伟杰投资持股比例变更为4亿股。2014年,天策实业要求伟杰投资将相关代持的4亿股股权过户到天策实业名下,但伟杰投资不同意将股权过户,双方产生纠纷并闹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