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黄晏浩
2021年12月9日,正在等候二审结果的王敏,意外得到了另一相关案件被发回重审的消息。
55岁的王敏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2006年起成为专职律师,主要业务之一是不良资产处置,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的信达、东方曾是他的客户。2016年年底2017年年初王敏被内蒙古公安厅刑拘、逮捕,2019年10月29日才被取保候审。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指控他作为律师进行诉讼追偿债权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债权有关真相,使两家国有企业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违背真实意图出售不良债权,涉嫌诈骗罪。据检方指控,这些债权的买方,实际控制人都是王敏。
涉案的两家国企,分别是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下称“长城呼办”)和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资产”)。检方同时指控,这两家国企各有4名员工在出售债权期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使债权低价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