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王婧
2024年9月末,广西桂林业主李晴受到中介承诺“净收90万元”的诱惑,签下了一份暗藏风险的售房协议。她需要配合买家签署阴阳合同,并允许对方自由指定“上证人”——即名义上的购房者和贷款申请人。
交易过程充满蹊跷:买家从未看房,中介以“员工父亲去世”“银行职员车祸”等荒诞理由多次延宕。李晴事后得知,拖延的真实原因是买家更换了三名“上证人”,其中前两人均因征信问题卡在银行面签环节。
房产最终在2025年3月完成过户。各方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是用于网签备案的“阳合同”,将房价做到151万元,成功申请到128万元房贷;另一份是“阴合同”,约定真实成交价仅为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