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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分流归位”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2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12日
区别不同项目的性质,通过清理整顿实施分类改革,对合理继存以及具有发展前景的非税收入,应全面纳入预算管理
目前政府性基金收入在非税收入中占比最高,超过80%,原因主要在于2007年后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2013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5.23万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3.91万亿元。刘君凤/东方IC
 

  文|财新周刊 邢昀

  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正式实施,新法中的一大亮点是明确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其中,非税收入是关键内容之一。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近期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中表示,2015年要加快制定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

  财新记者从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处了解到,2015年中央或将公开非税收入的比重,并推动地方政府公布相应比例。

  非税收入是相对于税收收入而言,广义上讲,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统称非税收入,大到土地出让收入、三峡库区移民专项收入,小到护照费、结婚证书工本费等,涉及到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非税收入曾以预算外资金形式存在,纳入预算管理较晚,缺乏规范,不少资金的性质至今难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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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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