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财新周刊 崔先康
46岁的余林皮肤黝黑,衣着简单,这是两年来的体力劳动给他带来的改变之一。这位湖北汉口监狱前狱政科科长身上,很难再找到体制内干部的特征。他现在已经习惯于保持沉默,对寒暄与搭话并不多言,惟有谈及过往几年的遭遇时,他会用一口夹带武汉方言的普通话滔滔不绝。
2015年5月,作为在监狱系统工作了近22年的管教干部,余林突然被带至临近其工作单位汉口监狱的武汉市江汉区看守所,成为高墙内看押的“犯罪嫌疑人”。他被指控,作为“主谋”,与其他几名收受贿赂的同事一起徇私舞弊,给一名曾在汉口监狱服刑的犯人减刑。法院审理认为,余林身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故意隐瞒事实并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其行为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