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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坐实金融国资出资人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0年第14期 出版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各级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如何把握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确保不走回头路?
经过十余年的博弈,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角色,终于落在财政部门,也意味着财政部门成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核心。
 

  文|财新周刊 张宇哲

  近期,财政部苦心经营、争取了十余年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角色,终于落定。

  2020年3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下称《规定》),这是贯彻2018年7月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基础性制度。

  《指导意见》首次明确授权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规定》厘清了出资人的职责边界,并对各级财政部门如何履职尽责作出规范,以解决金融资本管理存在的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布局不优,以及配置效率有待提高、法治建设不到位等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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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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