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2022年第44期,第43页倒数第八行应为“具体而言,其中10亿美元(约合9.7亿欧元)用于投资地平线,约13亿欧元用于合资公司”;第54页右栏第二行应为“贝莱德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第93页左栏第四段第二行应为“在山东青岛投资约4.5亿美元(约合32亿元人民币)”。特此更正。■
本刊2022年第44期,第43页倒数第八行应为“具体而言,其中10亿美元(约合9.7亿欧元)用于投资地平线,约13亿欧元用于合资公司”;第54页右栏第二行应为“贝莱德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第93页左栏第四段第二行应为“在山东青岛投资约4.5亿美元(约合32亿元人民币)”。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