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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风险频发 监管靴子将落地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47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2月07日
实行负面清单制,不设注册金门槛,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明确禁止参与股票市场配资业务
 

  文|财新周刊 吴红毓然

  2015年底,在千呼万唤之下,关于P2P的监管办法终于成型,于2015年12月28日正式开始征求意见。

  从2013年开始,关于P2P的监管办法“总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多个版本于市场流传,但一直未有明确的官方消息,甚至一度有“难产”之说。近期,财新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办法(下称《办法》)将于明年年中落地,并设有18个月左右的过渡期。

  财新记者独家获悉,在多方诉求博弈之下,目前由银监会牵头制定的P2P管理办法已基本成形,与市场流传版本相比,其内容更为框架性,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非市场所期待的“细则”,但对于P2P关心的注册门槛、资金存管要求、信息披露、业务经营范围等,《办法》应都有了明确的监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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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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