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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硕鼠”现形记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7年第28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7月17日
“老鼠仓”向保险资管蔓延。在已经宣判的保险资管“老鼠仓”案中,平安资管张治民案涉案金额最大,累计交易13.4亿元、获利2800余万元
 

  文|财新周刊 张榆 岳跃

  从2011年立案调查首例保险从业人员“老鼠仓”案(平安资管夏侯文浩案)至今,保险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件逐步增加——数量虽在全部“老鼠仓”案中占比不高,但判决的刑期普遍高于基金行业。

  “老鼠仓”的作案手法并不复杂,通常是在用公有资金投资前,先行私自通过自有资金及账户在低点建仓,在股票价格随后被拉升至高位时再套现。

  此类案件的传统高发地多为公募基金,但近年已开始向保险机构的资产管理公司、券商甚至托管银行蔓延。一方面随着大数据等稽查手段的进步,各种作案手法已难以遁形;另一方面,一向并不引人注意、且透明度不高的保险资管,随着交易体量的增长,也逐渐成为重点稽查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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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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