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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放贷获刑争议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8年第22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6月04日
一笔三方合作的5亿元“零风险”贷款,为什么让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四名职员身陷囹圄?
 

  文|财新周刊 萧辉

  “莫名其妙从青岛被桓台县公安带走,稀里糊涂在看守所蹲了两年。”回想自己被抓捕的经历,费璟波仍觉得心有余悸。作为交通银行(601328.SH,下称交行)青岛分行市北第一支行前营运主管,2015年费璟波因操作一笔银行询证函业务,被控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一审获刑两年。

  被山东省桓台县公安一同抓捕的还有费璟波的三名同事。2017年12月29日,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交行青岛分行市北第一支行原行长戚静、原行长助理赵声、原客户经理刘兴尚、原营运主管费璟波因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被判处二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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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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