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创新型国家建设,高质量发展是不可想象的。科技发展水平取决于多方面因素,科技管理体制具有枢纽地位。过往多年,这一体制虽时有“边际”改进,但积弊未除。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强调,科技体制改革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闯难关,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这为科技体制改革再次发出了号令。衡量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成败,首先要看其是否遵循科研活动的内在规律。
拜经济总量之赐,中国的科技投入总量已相当可观,长期困扰科研人员的经费问题已大为改观。2017年,全社会研发支出占GDP比重再次超过2%,与欧盟水平相当。研发人员数量、国际科技论文数量、新增专利数量等,均处于国际前列。然而,普遍的共识是,中国尚称不上科技强国,科技研发也不能满足国家发展需求,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依旧十分明显,在一些关键领域,自主能力仍严重不足。这一切的主要原因就是科技体制改革滞后。科技研发与艺术创作一道,构成人类最具创造性的活动,宽容和自由的环境犹如氧气。根本而言,科技管理体制是为科研活动服务的,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具有显著差别。科技管理体制要真正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而不应该“长官意志”“衙门风气”盛行,人才得不到信任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