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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首例ABS欺诈责任纠纷案原委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3年第24期 出版日期 2023年06月19日
中介机构责任如何认定赔偿责任的纠纷背后,折射出ABS市场诸多主体的行为扭曲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发布的首例资产支持证券欺诈发行的民事赔偿案,引发业内关注。
 

  文|财新周刊 张宇哲 单玉晓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发布的首例ABS(资产支持证券)欺诈发行的民事赔偿案,引发业内关注。

  2023年4月14日,上海金融法院依法判决原始权益人昆山美吉特灯都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灯都公司”)赔偿原告邮政储蓄银行(下称“邮储银行”)投资本息损失5.6亿余元,四家中介机构在各自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四家中介机构分别是财务顾问华泰证券、该ABS专项计划管理人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富通资管”)、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下称“金杜”)、评级机构中诚信证评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诚信证评”)。(盘点“灯都ABS案”受罚中介企业数据,参见财新数据通《【数据深阅读】灯都欺诈发行ABS案判决落地 多家中介机构牵连受罚》)

  参考重要经济数据,推荐查阅财新数据通【CEIC库】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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