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检查问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开篇即指出“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内容十分具体详尽。
《意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清理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杜绝随意检查;严格控制专项检查,避免“走过场”、运动式检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压实规范管理责任,加强行政检查的执法监督。由此可见,《意见》直面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它从主体、职权、程序和行为等多个方面予以细化,全力堵住各层面、各环节的漏洞,可视为一份规范行政检查的“负面清单”。倘若能够切实落实好这些部署,营商环境必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也只有还企业一片安宁,企业才可能凝心聚力谋发展,心无旁骛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