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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财新周刊|断案股权交易型腐败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6年07月27日第29期
用股票股权作为利益输送载体的案件量刑趋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文|财新周刊 王娟娟,韩宇航(见习)

  腐败的手段在变,司法的准绳也在同步加速收紧;其中,围绕股票、股权展开的利益输送,已成为近年来金融反腐重点打击领域。

  实践中,股票、股权作为利益输送载体,经历了不同阶段的演变。在早年的股份制改革中,收受无需资金对价取得的干股是较为典型的方式;随着资本市场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与造富效应凸显,以股牟利的形态逐渐从无偿取得股份,更多转向低价认购原始股、待企业上市后套现获利的模式。此类方式交易过程更为隐蔽,往往配合复杂的代持关系,兑现周期漫长,且交易外观趋近正常持股与投资。如何定性这类新型、隐性的腐败,准确认定受贿数额,在过去几年的司法实践中也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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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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