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范若虹(见习)
11月30日上午,电力体制改革的六个核心配套文件正式印发。围绕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等方面,这些文件给出了明确的实施意见。
这次新发布的六个配套文件是此前配套文件的延续。因其涉及到本轮电改最核心的六个方面,业内认为标志着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全面的实质实施阶段。
新一轮电改以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9号文)为标志。国家发改委随后发布了三个配套文件,涉及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以及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而此次六个文件分别是:《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