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施嘉翔(实习) 覃建行
中国检察网近期披露的一份不起诉决定书引起广泛关注。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一名父亲得知女儿被猥亵后,赶到猥亵者家中将其打伤,从而涉嫌刑事犯罪。该案移送起诉后,当地检方认为,这名父亲自动投案、认罪认罚,且猥亵者有重大过错,遂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书将这名父亲匿名为张某甲,其女儿为张某丙,猥亵者为张某乙。据检方查明,2021年6月12日11时许,张某甲得知张某乙将其女儿张某丙猥亵后,赶到张某乙家将张某乙用脚蹬倒在地,用拳头向张某乙头上捶打了两三下,并用瓷碗砸向张某乙的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