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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宁波创新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38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9月29日
首创银行、保险、政府结合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模式,建立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通过地方立法确立半强制医疗责任保险,抢先突破巨灾保险

  文|财新周刊 王申璐

  保险领域的创新将在宁波进一步推开。2014年9月,保监会、浙江省政府决定在宁波市建设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

  由于市政府的支持,宁波市在过去五年间积累了不少创新试点的经验。比如首创了银行、保险、政府相结合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模式,目前该模式日趋成熟,整体风险可控;通过地方立法确立了半强制的医疗责任保险,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其他地区医责险难以推广的问题;建立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覆盖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补充医疗保险,优化了当地农民的生活质量;抢先突破了巨灾保险,宁波市政府最早将于2014年10月正式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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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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