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周东旭 单玉晓
尽管过去十年道路并不通畅,律师向法官的流动仍被视为司法改革的关键之举。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和检察官制度,是司法改革任务之一。这项任务由中央政法委、国务院法制办负责牵头,中组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社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共同参加。
近日,中央政法委起草的《关于从优秀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出笼,分别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召开律师和学者座谈会。这是否意味着律师与法官又能迎来一个新的机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