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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界定监管边界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36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9月14日
网络支付需脱离野生状态
在实践中,第三方支付机构大多是“一托几十个备付金账户”,支付宝最多时是“一托200多个备付金账户”。图为顾客在一家餐厅用支付宝扫码付款。
 

  文|财新周刊 张宇哲

  8月28日,中国的第三方支付行业领略到了早秋的一丝凉意: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牌照被依法注销。这是270家第三方支付企业中第一家被注销牌照的机构。央行的公告称,易士公司存在大量违规挪用客户备付金、伪造变造交易和财务资料、超范围经营支付业务等严重违规行为。

  8月底也是网络支付新规征求意见结束的日子,而监管闸门一旦启动,网络支付也将从野生状态步入规范之旅。7月31日,央行在官网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期为一个月。此后,围绕着支付账户实名制、身份验证、支付限额管理,一度引发网络热议。随着相关部门的不懈解释,消费者对于便捷性的疑虑逐渐化解;而对于监管机构和支付企业,围绕着监管边界的博弈,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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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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