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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立观察】怎样给金融监管框架动手术?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44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1月16日
应避免重入误区,在大刀阔斧的监管机构调整的同时,还需着力推进组织人事、行政体制等配套改革,打破“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轮回

  金融监管框架改革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其所作“说明”发布,二者均以大篇幅阐述金融监管改革。习近平提及“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显示改革极为紧迫;他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在多年坚持的“协调”前加上“统筹”二字,谁来统筹、统筹什么、怎样统筹,格外令人关注。

  世纪之初形成的“一行三会”金融监管格局,适应了当时金融业发展的需求。但是,分业监管的副作用很快显现,信息碎片化、协调难度大成本高,日渐影响监管有效性。在2007年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前夕,官学两界即曾建言改变“九龙治水”局面,惜乎未能动“大手术”。近几年,中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综合经营趋势明显。借助互联网平台,产品结构之杂、交易频率之高、跨境流动之巨、影响范围之广,令人瞠目,而金融风险已此伏彼起。监管重叠和空白并存;各部门规则不一,诱发监管套利;而协调成本高、效率偏低,直接导致监管不足、应对不力,2013年6月的银行间市场“钱荒”和2015年夏天的“股灾”足为惨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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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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