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王和岩
长达40多分钟的最后陈述,李东生回顾了自己大半生的沉浮荣辱,后悔没能在关键时刻“把持住”。他当庭表白,无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都绝不上诉”。这是三个多月前,李东生站在被告席上的“誓言”。
2016年1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下称天津二中院)以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李东生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2015年12月刚满60岁的李东生是山东诸城人,落马前的职务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委员,公安部正部级的党委副书记、副部长,在此之前,他曾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和中宣部副部长。李东生与2015年领刑的另两位同级高官李崇禧、蒋洁敏一样,都属于原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腐败窝案中的重要一员,是周永康执掌政法系统时的主要干将。